第2种观点: 一、在区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全面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是当班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的方针,按照工区的要求及时传达执行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三、负责当班安全生产、劳力组合和班组管理,在本工区指导下,合理组织安全生产,完成本班计划任务及各项技术指标。四、负责开好当班的工前会,保证当班安全生产不出事故。班前会要向职工讲明当班生产计划、工作布置和安全注意事项及措施。五、带班中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努力完成当班计划,质量符合要求,并为下班创造好生产条件,个人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六、按时参加矿召开的班前会,及时准确地传达矿值大班人员所安排的工作。七、加强工作责任心,坚守岗位与工人同上同下,严禁当班空岗、脱岗和提前离岗,并坚持井下交。八、抓好当班工程质量的管理,支持验收员的工作。九、每班要亲临现场,盯住重点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发生事故时立即汇报调度室,并组织人员进行救灾。十、必须坚持班中班末回报制度,及时向工区详细交待现场的安全、生产、质量等情况。十一、做好本单位区域内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搞好综合防尘和瓦斯管理,杜绝煤尘堆积和瓦斯积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整个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原则,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搞好职工福利,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十一条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1种观点: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安全生产。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法令,自觉地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抓好本企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和各种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努力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三、定期参加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在矿长不在时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分析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安全工作意见,经研究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四、协助矿长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向矿长汇报,并会同有关人员制定措施限期解决,整改结束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五、协助矿长组织实施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在发生伤亡和重大生产事故时要立即赶到现场参加抢救,事故后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及时采取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认真实施。六、组织有关部门定期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搞好全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七、在安全生产中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努力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人的劳动条件,搞好文明生产。八、对上级违反安全法规、法令和安全规程的指示、命令,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2种观点: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做好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为井下一线服务的思想。认真组织落实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要优先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保证安技措,通防和安全奖励三项专用资金及时到位,并按计划完成。三、按时参加本单位安全办公会,及时将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向矿长汇报。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保证。四、定期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井下抓好生产现场管理,为改善安全生产的环境,降低消耗,提供优质材料设备,完成下井和抓三违指标。五、参与质量标准化建设,深入井下、车间,协助生产矿长抓好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及时组织回收机电设备及废品材料,确保生产场所清洁卫生。六、贯彻执行国家财务制度,严把销售采购关,不准采购假冒伪劣材料、设备用于安全生产,搞好修旧利废,确保检修质量。七、在本单位发生事故时,积极参加抢救并保证抢救物资和资金需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3种观点: 一、在总工程师、矿技术部门和区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本区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二、贯彻执行党和生产技术方针、、法规,负责编制施工工程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对本区的一通三防及顶板管理负技术管理责任。三、配合有关科室搞好本区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全员学习先进生产技术,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全员技术素质。四、每天分析一次迎头地质变化情况,并向上级技术部门汇报,负责本区质量标准化内业资料的整理工作。五、及时参加技术例会,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汇报本区施工工程迎头地质变化情况。六、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工程施工前要及时、准确地把作业规程或技术措施贯彻传达到每位职工,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试卷在施工期间保留备查。七、坚持深入井下现场,作好迎头技术指导,保证施工巷道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及时延长巷道中线、腰线,确保贯通巷道准确安全透窝。八、协助区长抓好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发生事故时及时提供技术资料,协助制定救灾措施。事故后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分析,总结经验,补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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