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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责任险费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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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费率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风险的情况,费率会有所变化。但是具体和财产类保险类似:投保财产险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根据财产总额和投保对象再测算出保费。财险的费率考虑好多方面的,一般与该财产的价值有关。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的费率由底到高,平均费率在千分之1.2左右。1、保险费率,是应缴纳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保险人承保一笔保险业务,用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就得出该笔业务应收取的保险费。2、费率构成:纯保险:保险额损失率+稳定系数:(保险额损失率=保险赔款总额/总保险金额×1000‰)附加:(保险业务经营的各项费用+适当的利润)/纯保险收入总额但是由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其具有较大的风险性,所以保险公司在提供保险时,一般会收费在0.2/100左右。一、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险对象(一)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是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险种。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是:1、大多属于自愿保险,但有些险种属于强制性保险。如我国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带有强制性的特点。2、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间较短。3、投保条件相对宽松。凡是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者均可作为保险对象。4、保险费率低,而保障范围较大。由于一般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具有储蓄性,所以保险费仅为保险金额的千分之几,甚至万分之几。(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险。由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所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适合于团体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投保人是一个投保前就已存在的单位,如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被保险人是单位的人员,如学校的学生、企业的员工等。2、保险责任主要是死亡责任,以被保险人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所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3、保险金额一般没有上限规定,仅规定最低保额。4、保险费率低,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于是单位投保,降低了保险人管理成本等方面的费用,保险费率因此降低。5、在通常情况下,保险费交纳是在保险有效期开始之日一次交清,保险费交清后保单方能生效。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与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比较而言,二者在保险责任、给付方式等方面相同,区别比较明显的是:保单效力有所不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一旦脱离投保的团体,保险单即对该被保险人失效,投保单位可以专门为该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手续,保险单对其他被保险人仍然有效。二、汽车保险计算公式有哪些汽车保险种类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车险种类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还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1、车辆损失险保费=基本保险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2、第三者责任险保费=固定档次赔偿限额对应的固定保险费3、全车盗抢险保费=车辆实际价值×费率4、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保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5、玻璃单独破碎险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6、自燃损失险保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7、车上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8、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9、不计免赔特约险保费=(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费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是指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财产保全的申请人,保险人是保险公司。各自的责任是:1、保险人的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判决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没有予以赔偿的,保险人按照其向出具的保单和保险条款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是“担保”,提供保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则存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3种观点: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费率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风险的情况,费率会有所变化。但是具体和财产类保险类似:投保财产险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根据财产总额和投保对象再测算出保费。财险的费率考虑好多方面的,一般与该财产的价值有关。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的费率由底到高,平均费率在千分之1.2左右。1、保险费率,是应缴纳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保险人承保一笔保险业务,用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就得出该笔业务应收取的保险费。2、费率构成:纯保险:保险额损失率+稳定系数:(保险额损失率=保险赔款总额/总保险金额×1000‰)附加:(保险业务经营的各项费用+适当的利润)/纯保险收入总额一、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保险条款有何规定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是指因民事纠纷向申请财产保全的民事诉讼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本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判决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没有予以赔偿的,保险人按照其向出具的保单和保险条款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确有实际损失的存在;(二)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的损失的出现与被保险人的诉讼保全申请错误有因果关系;(三)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的损失经判决确认具体损失金额。因财产保全侵权责任纠纷,财产保全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起诉讼,由确定的申请人的侵权赔偿责任,保险人应不可抗辩向被申请人承担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恐怖活动。(二)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三)地震、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四)因被保险人和被申请人恶意串通造成的损失。(五)因被申请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或扩大的损失。赔偿限额第五条本保险的赔偿限额为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保全金额,具体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保险期间第六条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自人民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日,至案件判决书生效后向申请执行之日止终止。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七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性交付保险费。财产保全期间内保险期间到期的,投保人必须续保并按保单约定交纳续保保险费。逾期未交纳,保险人有权向投保人追缴保费,并按所欠保费金额收取每日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第被保险人由于财产保全错误遭到被申请人起诉时,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不得与被申请人和解、调解结案。第九条被保险人应积极行使诉讼权利或履行诉讼义务,避免因怠于行使诉讼权利而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第十条被保险人违反上述第、第九条及保险法规定的义务,而导致的损失,保险人应当向被申请人先行赔付,但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赔偿处理第十一条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一)保险单正本;(二)被保险人填具的索赔申请书;(三)判决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判决书包括:保险合同载明的诉讼案件的判决书,以及因财产保全申请错误导致的诉讼案件的判决书;(四)财产保全裁定书。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第十二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保险人所在地起诉。第十三条本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其他事项第十四条本保险合同投保人不得退保,不得变更保险条件。

第1种观点: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费率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风险的情况,费率会有所变化。但是具体和财产类保险类似:投保财产险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根据财产总额和投保对象再测算出保费。财险的费率考虑好多方面的,一般与该财产的价值有关。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的费率由底到高,平均费率在千分之1.2左右。1、保险费率,是应缴纳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保险人承保一笔保险业务,用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就得出该笔业务应收取的保险费。2、费率构成:纯保险:保险额损失率+稳定系数:(保险额损失率=保险赔款总额/总保险金额×1000‰)附加:(保险业务经营的各项费用+适当的利润)/纯保险收入总额但是由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其具有较大的风险性,所以保险公司在提供保险时,一般会收费在0.2/100左右。一、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险对象(一)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是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险种。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是:1、大多属于自愿保险,但有些险种属于强制性保险。如我国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带有强制性的特点。2、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间较短。3、投保条件相对宽松。凡是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者均可作为保险对象。4、保险费率低,而保障范围较大。由于一般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具有储蓄性,所以保险费仅为保险金额的千分之几,甚至万分之几。(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险。由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所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适合于团体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投保人是一个投保前就已存在的单位,如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被保险人是单位的人员,如学校的学生、企业的员工等。2、保险责任主要是死亡责任,以被保险人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所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3、保险金额一般没有上限规定,仅规定最低保额。4、保险费率低,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于是单位投保,降低了保险人管理成本等方面的费用,保险费率因此降低。5、在通常情况下,保险费交纳是在保险有效期开始之日一次交清,保险费交清后保单方能生效。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与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比较而言,二者在保险责任、给付方式等方面相同,区别比较明显的是:保单效力有所不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一旦脱离投保的团体,保险单即对该被保险人失效,投保单位可以专门为该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手续,保险单对其他被保险人仍然有效。二、汽车保险计算公式有哪些汽车保险种类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车险种类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还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1、车辆损失险保费=基本保险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2、第三者责任险保费=固定档次赔偿限额对应的固定保险费3、全车盗抢险保费=车辆实际价值×费率4、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保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5、玻璃单独破碎险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6、自燃损失险保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7、车上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8、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9、不计免赔特约险保费=(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费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是指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财产保全的申请人,保险人是保险公司。各自的责任是:1、保险人的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判决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没有予以赔偿的,保险人按照其向出具的保单和保险条款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是“担保”,提供保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则存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3种观点: (一)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的费率由底到高,平均费率在千分之1.2左右。(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费率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风险的情况,费率会有所变化。但是具体和财产类保险类似:投保财产险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根据财产总额和投保对象再测算出保费。财险的费率考虑好多方面的,一般与该财产的价值有关。(三)保险费率,是应缴纳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保险人承保一笔保险业务,用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就得出该笔业务应收取的保险费。(四)费率构成:纯保险:保险额损失率稳定系数:(保险额损失率=保险赔款总额/总保险金额×1000‰)附加:(保险业务经营的各项费用适当的利润)/纯保险收入总额(五)当事人在申请诉讼保全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保全费用过高,自己无法承担,此时购买诉讼财产责任保全险就可以有效的解决此问题,而且能转化风险。一、建筑工程保险费率建筑工程保险是以承保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整个建设期间,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造成保险工程项目的物质损失和列明费用损失的保险。确定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依据:(1)保险责任范围的大小,它与保险费率成正比。(2)工程本身的危险程度。(3)承包人及其他工程关系方的资信、经营管理水平及经验条件。(4)保险人本人以往承保同类工程损失的记录。(5)工程免赔额的高低及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免赔额的高低与费率成反比,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则与费率成正比。在实务中,由于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不同,所以其投保人也就各异。主要有四种情况:1.全部承包方式。2.部分承包方式。3.分段承包方式。4.施工单位只提供服务的承包方式。由于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有时不只一个,而且每个被保险人各有其本身的权益和责任需要向保险人投保,为避免有关各方相互之间的追偿责任,大部分建筑工程保险单附加交叉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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