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再审案件是不可以调解的,再审案件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纠错的行为。如果有尚未处理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另外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 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第3种观点: 调解后,如果当事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违法,可以申请再审。检察机关逮捕后,如果嫌疑人通过赔偿和被害人谅解,可以进行和解。对于某些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并赔偿损失,被害人自愿和解的情况下,可以和解。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内曾经故意犯罪,则不适用该程序。法律分析一、调解后还能再审吗1、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2、对于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在调解过程中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人民对该情况审查后,确实属实的,应当再审。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二、逮捕后还可调解吗1、检察机关逮捕嫌疑人后,如果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后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检察机关可以进行和解。2、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拓展延伸调解后是否仍可申请上诉?在调解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继续申请上诉的。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然而,如果调解未能解决纠纷或任一方对调解结果不满意,仍有权向上级提起上诉。上诉程序将重新审查案件并作出新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规定,可能存在一定的时间和特定的条件来申请上诉。因此,在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结语调解后,一般情况下可继续申请上诉。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方式,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避免法律纠纷。但若调解未解决纠纷或一方不满意,可向上级上诉。上诉程序将重新审查案件并作出新判决。需注意,根据司法管辖区法律,可能有时间和特定条件。操作前建议咨询律师获取准确指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机关、人民、人民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1种观点: 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1、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对调解书申请再审。当事人对调解书不服,认为调解书系受胁迫签订,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2、案外人可以申请对调解书申请再审。案外人对原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3、人民主动对调解书再审。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未抗诉的案件,人民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提起再审;4、执行人员对调解书提请本院院长再审。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审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再审案件是不可以调解的,再审案件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纠错的行为。如果有尚未处理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另外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 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调解书再审的条件:1、违反自愿原则;2、调解结果违反法律规定;3、调解书没有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调解书不可以留置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九十五条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进行调解。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判决书裁定书不适用电子送达,是考虑到一个是判决书裁定书的执行的问题与上诉的问题,如果电子送达,无证据表明对方收到,那么无疑是侵犯了对方的上诉权,对方也不有主动去履行。调解书要双方签字后才能生效,用电子送达,肯定不能签字,就算收到了,不签字依然是不能生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人民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调解书不可以留置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九十五条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进行调解。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1种观点: 调解不成的会通过以下方法进行处理:1、调解不成时,将会继续进行诉讼程序,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在诉讼程序中,将会对案件进行审理,收集证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最终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或者裁定。调解不成并不意味着案件无法解决,仍会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2、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将会继续审理案件。如果案件较为简单,当事人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能会在审理过程中进行调解,以达到案件解决的目的。调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原则上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是一种自愿性质的争议解决方式,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参加和同意调解方案;2、调解应当公正、公平、合法:调解应当依法进行,调解员应当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以保证调解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3、调解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据:调解应当根据争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达到公平、合理的调解结果;4、调解应当注重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应当注重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方的合法利益;5、调解协议应当具有法律效力:调解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综上所述,调解是一种相对灵活的争议解决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合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将会继续进行诉讼程序,以达到解决案件争议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九十六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3种观点: 对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期限:为便利当事人申请再审,提高人民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效率,现将申请再审的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1、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列举的事由提出。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6、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及案号;(3)申请再审所依据的事由;有多项事由的,应逐项列明;(4)撤销或者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的具体诉讼请求;(5)申请再审事由以及再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6)受理再审申请书的名称;(7)再审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8)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7、除再审申请书外,再审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2)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1种观点: 拒绝签收调解书后怎么救济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时,可以根据该调解协议依法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和盖章后生效,经人民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员、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申请执行。”综合上述,律师整理有关拒绝签收调解书后该如何救济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调解书送达时拒签,则人民可以根据该调解协议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律聊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因此,在对方拒绝签收调解书的情况下,双方原先达成的调解协未发生法律效力,应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行使。人民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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