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帮别人贷款买车出了事故,一般由车辆的实际使用及实际控制人承担责任。用自己名义帮人贷款买车风险较大,且连带责任不可避免。如果有人不具备贷款买车的条件,要求用自己名义帮他贷款买车一定要三思而后行。银行不给某人贷款,说明他在银行眼中是高风险人士,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极有可能发生,到时损失最大的往往是自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车的登记车主不是本人,本人是没有责任的。如果登记的车主是本人,但是本人不实际驾驶车辆,一般情况下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自己承担,只有在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时候,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车的登记车主不是本人,本人是没有责任的。如果登记的车主是本人,但是本人不实际驾驶车辆,一般情况下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自己承担,只有在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时候,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帮别人贷款买车出了事故,一般由车辆的实际使用及实际控制人承担责任。用自己名义帮人贷款买车风险较大,且连带责任不可避免。如果有人不具备贷款买车的条件,要求用自己名义帮他贷款买车一定要三思而后行。银行不给某人贷款,说明他在银行眼中是高风险人士,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极有可能发生,到时损失最大的往往是自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车的登记车主不是本人,本人是没有责任的。如果登记的车主是本人,但是本人不实际驾驶车辆,一般情况下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自己承担,只有在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时候,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车的登记车主不是本人,本人是没有责任的。如果登记的车主是本人,但是本人不实际驾驶车辆,一般情况下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自己承担,只有在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时候,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帮别人贷款买车出了事故,一般由车辆的实际使用及实际控制人承担责任。用自己名义帮人贷款买车风险较大,且连带责任不可避免。如果有人不具备贷款买车的条件,要求用自己名义帮他贷款买车一定要三思而后行。银行不给某人贷款,说明他在银行眼中是高风险人士,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极有可能发生,到时损失最大的往往是自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3种观点: 帮别人贷款买车出了事故,一般由车辆的实际使用及实际控制人承担责任。用自己名义帮人贷款买车风险较大,且连带责任不可避免。如果有人不具备贷款买车的条件,要求用自己名义帮他贷款买车一定要三思而后行。银行不给某人贷款,说明他在银行眼中是高风险人士,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极有可能发生,到时损失最大的往往是自己。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但并非所有的车辆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都可以称为交通事故,必须是发生在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交通事故需要承担以下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第五十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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