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离婚财产分配给子女环节中,只要夫妻双方达成共识,进行财产交付就可以了。
针对赠与子女房产的情况,需要遵循以下四个步骤:
首先是,父母与子女需共同前往房管局签署房产赠与协议;
其次,子女凭借原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赠与确认协议,前往税务机关缴纳契税并取得契证;
第三步,进行公正程序;
最后,子女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户口本、申请书、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材料,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