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申报事项。。据六安发布的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情况报告:按照《关于批转民政部设立县级市标准的通知》规定,六安市与舒城县积极进行沟通协调,就该县撤县设市相关标准指标进行分析对比。网友在其建言中表示,合肥四牌楼至舒城县城中心距离55Km、至庐江县城中心距离70Km、至水湖镇中心70Km,舒城县城比水湖镇、庐城镇距离合肥市中心近,六安无法辐射带动舒城经济发展,舒城万佛湖是未来合肥供水清洁水源地之一,舒城旅游资源较丰富,杭埠镇离合肥近且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为了给合肥留足发展空间,建议舒城县划归合肥。法律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七条 县级政区的设立、撤销和县级政区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由审批。第十三条 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向上级提交的材料应当包括申请书、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报告和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情况等七个方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 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由拟设立或者拟撤销行政区划的上一级地方制订变更方案;变更行政区划隶属关系和变更行政区域界线,由有关地方先行协商并共同制订变更方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金安区。金安区为六安市市辖区,设立于1999年9月,属六安市主城区,是六安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国家级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合肥经济圈重要组成部分。景区景点主要有皖西大裂谷、毛坦厂老街、洞天湖等,幅员面积为1657平方公里。2.裕安区。裕安区为安徽省六安市市辖区,是1999年12月随六安地区撤地设市后成立的新区。 裕安区位于六安市区西部,风景名胜有横排头风景名胜区、黄莲寺、九公寨风景区等,裕安区面积为1926平方公里。3.叶集区。叶集区隶属安徽省六安市,地处豫皖两省交界,有“大别山门户”、“安徽西大门”之称。六安市叶集区于2015年10月13日经批准设立,2016年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面积568平方千米。4.霍邱县。霍邱县,隶属于安徽省六安市,位于安徽省西部,总面积3239平方千米。霍邱县地处大别山北麓,淮河中游南岸,地势南高、北低,南部属低岗丘陵地区,北部为平原湖泊河流,是淮河中游南岸,属重点行蓄洪区范围。5.金寨县。金寨县,隶属于安徽省六安市,位于皖西边陲、大别山腹地,地处三省七县二区结合部,总面积3814平方千米。金寨县是安徽省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山区县和旅游资源大县,也是中国第二大将军县,被誉为“红军的摇篮、将军的故乡”,是老区。6.霍山县。霍山县,隶属于安徽省六安市,位于安徽西部、大别山腹地、淮河一级支流淠河上游,总面积2043平方千米。汉元封五年(前106年)置县,隋朝始称霍山县。7.舒城县。舒城县,隶属于安徽省六安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大别山东麓、巢湖之滨,江淮之间,是合肥、六安、安庆三市交汇处,总面积2100平方千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申报事项。。据六安发布的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情况报告:按照《关于批转民政部设立县级市标准的通知》规定,六安市与舒城县积极进行沟通协调,就该县撤县设市相关标准指标进行分析对比。网友在其建言中表示,合肥四牌楼至舒城县城中心距离55Km、至庐江县城中心距离70Km、至水湖镇中心70Km,舒城县城比水湖镇、庐城镇距离合肥市中心近,六安无法辐射带动舒城经济发展,舒城万佛湖是未来合肥供水清洁水源地之一,舒城旅游资源较丰富,杭埠镇离合肥近且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为了给合肥留足发展空间,建议舒城县划归合肥。法律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七条 县级政区的设立、撤销和县级政区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由审批。第十三条 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向上级提交的材料应当包括申请书、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报告和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情况等七个方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 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由拟设立或者拟撤销行政区划的上一级地方制订变更方案;变更行政区划隶属关系和变更行政区域界线,由有关地方先行协商并共同制订变更方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六安市毛坦厂中学实验学校小学部学区范围:312国道以北,丰安路以西,永康路以东,长安南路以南(含碧桂园置地公园小区)。学区内所有居住小区名称:南屏苑、东方蓝海、长安城(各期)、碧桂园置地公园。六安市毛坦厂中学实验学校初中部学区范围:金安路学校小学部、丰安小学、望城岗小学、人民路小学、人民路小学东校区、梅山路小学、皖西路小学毕业生,常住地在金安城区的其他小学毕业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为进一步推进该村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支部一班人要认真学习、理清思路、明确任务、抢抓机遇,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团结带领广大群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以后的工作重点放在“保增长、重民生、促发展”上,加快农村经济步伐发展,全力抓好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把该村建设成为富裕、文明、整洁、和谐的新农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南城新区核心建设区主要分为三大片区,东部片区、中部片区、西部片区。目前已经规划了东部片区和西部片区。东部片区会在南华路与秋实路交叉口东南角规划一处教育用地,规划为一所小学与中学,特教中心地块西部规划一块行政办公用地,华山大道南侧规划一处加油站与汽车站。西部片区主要通过裕安大道与中心城区联系,规划一块商业用地、体育设施用地与一块医疗卫生用地服务周边地块,华山大道与安宁路交叉口西北角规划一处文化设施用地服务与整个片区。城南距六安主城区仅3公里,312国道、105国道、宁西铁路、沪汉蓉铁路及合六南快速通道等穿越境内,佛子岭西路、环城西路、龙河西路、大别山西路、将军路等城市干道在境内交错,距离六安汽车客运南站、火车站都只有几分钟的距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南城新区核心建设区主要分为三大片区,东部片区、中部片区、西部片区。目前已经规划了东部片区和西部片区。东部片区会在南华路与秋实路交叉口东南角规划一处教育用地,规划为一所小学与中学,特教中心地块西部规划一块行政办公用地,华山大道南侧规划一处加油站与汽车站。西部片区主要通过裕安大道与中心城区联系,规划一块商业用地、体育设施用地与一块医疗卫生用地服务周边地块,华山大道与安宁路交叉口西北角规划一处文化设施用地服务与整个片区。城南距六安主城区仅3公里,312国道、105国道、宁西铁路、沪汉蓉铁路及合六南快速通道等穿越境内,佛子岭西路、环城西路、龙河西路、大别山西路、将军路等城市干道在境内交错,距离六安汽车客运南站、火车站都只有几分钟的距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1种观点: 指的是用于旅游、商业、娱乐、金融、服务业以及商品房等六类经营性项目用途的储备用地。 六类土地必须纳入招拍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指的是用于旅游、商业、娱乐、金融、服务业以及商品房等六类经营性项目用途的储备用地。 六类土地必须纳入招拍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土地7等地的意思就是说产量非常的低,一等地是最好的,二等地是比较好的,所以说有很多个等级按照打粮食的数量来定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第六十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第六十五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与公民的不对等关系让很多人在面对的征地通知的时候会担忧其受损最后的补偿情况,尤其是有很多征地项目都是建立在会使公民失去赖以居住的房屋的情况之上,为了缓解与公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就必须在补偿问题上设定标准。那么,六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六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房屋重置价我市各类房屋重置价格是依据市建委、物价局联合发布的房屋重置价格,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计算所得。砖木结构最低514元m2至框架结构最高1657元m2。人均超出40m2以外的合法建筑面积,适用此价格补偿。(二)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标准原六政〔2015〕75号文补偿标准是为适应产权调换的需要而确定的被征收房屋安置房价格。当时是按房屋重置价格测算的结果。此次《补偿标准》是通过征收地块评估价格、楼盘销售价、房屋成交均价汇总分析测算,得出的区位内平均价格。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标准是四类区域补偿标准:3857元/m2--5000元/m2,之所以定四类区域作为补偿标准,主要是因为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大量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集中在四类区域。通过第三方机构分析测算,中心城区集体土地1类区位内均价6960元m2,除1、2、3类外,4类区位均价为:4500元/m2;全市平均5730元/m2(扣除了集体土地补偿成本)。征求金、裕安区、开发区拆迁部门综合意见,在4类区位原评估基础上(4500元/m2)适当增加调整至5000元/m2,更接近市场价格,同时,区(管委)可在拟定的具体地块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根据房屋市场价格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价格,适时微调修正。中心城区国有土地1类区位内均价7900元/m2,4类区位均价为:5150元/m2,全市平均6525元/m2。(三)房屋征收成新系数经过现场调研走访,结合两区拆迁部门和市住建委意见,参照其它地市经验做法,现标准为:2006年以后系数1.0;1996年至2005年0.9-0.99;1986年至1995年系数0.8-0.;1986年以前系数0.8。系数计算方式更加科学合理。(四)房屋附属物征收补偿标准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物补偿标准,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的组合柜、地板砖等附属物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提高,保持与国有土地上基本一致。(五)简易搭盖及其它附着物补偿标准简易搭盖及其它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国有土地补偿标准和公众参与座谈会代表建议,进行了补充调整,增加了檐高的要求,提高了部分项目的补偿金额。(六)树木补偿标准1新增观赏花树一项,主要依据六政〔2006〕8号文规定:“观赏花树,按果树价格的两倍计算”,予以明确;2为解决桃树等低矮树种测算依据问题,增加了新的测算方式(主指房前屋后);树木主干直径,从离地面100厘米处测量,特殊种类果树的直径,从离地面20厘米处测量。3通过走访种植户和咨询农业部门,葡萄平均年产值约7000-10000元/亩,桃园平均年产值约4000元/亩。根据《安徽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苗圃苗木、经济林按照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2倍补偿,尚无产值的,按实际造林投资2倍补偿。竹园1500元/亩;桑园2000元/亩;葡萄园:幼苗期(1-2年)3000元/亩、培育期(3-4年)7000元/亩、丰产期(5年以上)20000元/亩;桃园幼苗期(1-3年)4000元/亩、丰产期(4年以上)8000元/亩。4根据工作实际,两区要求,解决征收地块中遇到的成片花、木园林征收补偿无文件标准问题,参照园林部门建议和两区拆迁部门意见,新增一条备注:“经批准有相关证照的成片花、木园林按园林管理相关规定评估核定。”(七)青苗补偿标准根据两区征迁部门意见,新增加一条“草莓、瓜蒌等经济作物按年产值补偿”。(八)停产停业损失费、设备搬迁费、搬家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1.乡(街)、村(居委会)企业房屋补偿(合法建筑面积)依据市建委、物价局联合发布的房屋重置价格评估计算。对于发布征迁公告之日起前半年内生产经营的房屋,按实际经营面积给予停产停业损失一次性补助300元/平方米,设备搬迁费7元/平方米。2.征收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搬迁、临时安置补助费。1搬迁补助费:每户一次性发给搬迁补助费800元。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个月8元/平方米标准计算。3过渡期限:货币补偿过渡期为6个月。注:不同的拆迁项目补偿方式会有不同,补偿标准以当地下发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为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六安市工厂拆迁的补偿一般有以下3个项目:1、房屋赔偿费。使用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来划分,按平方米单价来算;2、周转赔偿费。使用临时寓居要求来划分,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作出补贴;3、奖励性赔偿费。房屋拆迁赔偿费标准通常是让,按照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来确定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3种观点: 一、安徽六安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多少,拆迁是什么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作出征收决定的前置条件是什么?作出征收决定必须符合五个条件:(1)因公共利益的需要;(2)该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3)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房屋征收部门必须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市、县级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5)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哪些内容?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
第1种观点: 我们国家对于征地方面现在来说非常的常见,我们也知道我们国家现在的经济发展非常的快,所以需要建设一系列的基础设施。所以我们国家在征地的时候会给我们一定的补偿的。其实各地区的补偿标准都是不同的,那么六安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呢?《安徽省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文),对全省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进行了调整,自2015年3月1日开始执行。本次省批准的六安市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平均提高幅度为16.28%,其中霍邱为17.02%,市区(金安、裕安两区范围内)为16.%,霍山为16.48%,寿县为16.34%,叶集为15.%,舒城为15.86%,金寨为15.18%。Ⅰ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Ⅱ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Ⅲ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Ⅳ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到38775元/亩。各区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补偿标准的一半。市区Ⅰ级区域考虑到目前执行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9000元/亩(六政[2012]79号),高于本次省规定的标准23375元/亩,本着维护群众利益,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目前仍按29000元/亩执行。本次征地补偿标准的调整采取“就高不就低”、“进一步统一区域划分”原则。如市区I级区域由于目前执行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高于省规定的标准,则仍按原标准执行。六安市2015年3月1日以后实施的集体土地征收,均按照新标准制定土地征收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进行公告、补偿工作。同时各地正在根据皖政[2015]24号文的要求,积极开展集体土地上房屋和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调整工作,其调整成果将于2015年8月底前上报省国土厅,审查通过后由市颁布实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地相关部门一般会公布补偿标准或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方案所确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全国并没有统一标准,即使在同一个地区不同拆迁地块的补偿标准也是有区别的。如果当事人认为征收不合法或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争取提高补偿费。可以委托律师到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等信息。通过对项目用地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确定是否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土地确权六等地指的是土壤好坏的等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类为耕地,第二类为果园或其它经济林地和山坡地(在种植的山坡地,下同),第三类为非经济林地,第四类为养殖水面(山塘水库),第五类为未利用地,第六类为集体建设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3种观点: 指的是用于旅游、商业、娱乐、金融、服务业以及商品房等六类经营性项目用途的储备用地。 六类土地必须纳入招拍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六安市工厂拆迁的补偿一般有以下3个项目:1、房屋赔偿费。使用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来划分,按平方米单价来算;2、周转赔偿费。使用临时寓居要求来划分,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作出补贴;3、奖励性赔偿费。房屋拆迁赔偿费标准通常是让,按照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来确定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地相关部门一般会公布补偿标准或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方案所确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全国并没有统一标准,即使在同一个地区不同拆迁地块的补偿标准也是有区别的。如果当事人认为征收不合法或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争取提高补偿费。可以委托律师到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等信息。通过对项目用地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确定是否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1种观点: 一、土地利用分类包括哪些1、土地利用分类包括哪些。具体如下:(1)农用地;(2)建设用地;(3)未利用地;(4)为完成土地资源调查或进行统一的科学土地管理,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二、土地利用效益包括哪些 1、由土地利用集约度全局效益;2、土地利用经济效益;3、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4、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组成。
第2种观点: 一、土地类型有哪些1、土地类型包括:(1)农用地,是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2)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3)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4)旅游用地,指用于开展商业、旅游、娱乐活动所占用的场所;(5)居民住宅地。指用于建造居民居住用房屋所占用的土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五条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二、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2、通过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方式;3、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法。
第3种观点: 土地资源利用类型一般分为耕地、林地、牧地、水域、城镇居民用地、交通用地、其他用地(渠道、工矿、盐场等)以及冰川和永久积雪、石山、高寒荒漠、戈壁沙漠等。按《世界资源,1983》的可比资料,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土规模较大的国家相比,农业用地比重偏小从土地利用类型的组合看,我国东南部与西北部差异显著,其界线大致北起大兴安岭,向西经河套平原、鄂尔多斯高原中部、宁夏盐池同心地区,再延伸到景泰、永登、湟水谷地,转向青藏高原东南缘。东南部是全国耕地、林地、淡水湖泊、外流水系等的集中分布区,耕地约占全国的90%,土地垦殖指数较高;西北部以牧业用地为主,80%的草地分布在西北半干旱、干旱地区,垦殖指数较低。土地利用类型指的是土地利用方式相同的土地资源单元,是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差异划分的,是反映土地用途、性质及其分布规律的基本地域单位。是人类在改造利用土地进行生产和建设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具有不同利用方向和特点的土地利用类别。土地利用规划亦称土地规划。是指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对各类用地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或配置的长期计划。是根据土地开发利用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历史基础和现状特点,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等,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的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经济措施。法律依据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的通知 包括确定土地利用类型,识别特征污染物,确定土壤(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矿区等土壤)环境基线,确认土壤环境质量(包括土壤肥力)是否受到损害,确定土壤环境损害的时空范围和程度,判定污染环境行为与土壤环境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制定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方案建议,评估土壤环境损害数额,评估修复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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