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五种担保人间接免责的房屋相关案例:
1.主合同无效性:
当主合同因违反法定义务而失效时,相应的担保协议随之失效,担保方无须担责。
2.担保期过期:
设置了担保期限的情况下,若债权人在期限截止前提起请求的,担保方需承担责任;
反之,则免责。
3.未获得担保人书确同意的债务转移:
若得到债权人同意但未获得担保人书面确认的债务转移,担保方对此类转移后的债务不负担保义务。
4.未经担保人同意而更改主合同重要条款的行为:
例如主合同中履行期限、价格等关键要素的变更,增加了债务方的负担却未经担保人同意,那么担保方对此增负部分不予负责。
5.因欺诈或胁迫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庇护:
只要有足够证据表明担保人在签署合同时并非自愿,而是受到欺骗或威胁所致,这份担保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从而担保方得以豁免所有责任。
请留意,实际情况的判定需要依据准确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