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被关押于看守所的人员可与家属会面。
如罪犯被判有限期徒刑并仍在该处服刑的,其近亲可进行探访。
或在侦查阶段,经办案机关及机关批准后,也能在看守所与其家属相见。
倘若人犯之配偶、父母或子女处于垂危状况,除非案件性质严重,经办案机关许可,并获机关批准,条件是人犯需接受严密监管,方可准许其回家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