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内容有总则、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执法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机关消防机构和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第三条 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机关报本级备案。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机关确定。第四条 上级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第五条 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3种观点: 一、四不两直是指什么内容呢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一般认为,它最早诞生于安全生产领域,是一种暗查方式。据2013年10月28日的一则报道,当年监管总局全面推行“四不两直”暗访抽查方式,并出台《转变作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明确暗查抽查工作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二、安全四必查是什么一查是查生产现场。查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看电路安装是否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企业是否有隐患检查排查的标语或专栏等。二查是查责任落实。查看镇(乡)是否落实行政责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是否亲自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查看企业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积极参与企业标准化建设、是否缴纳风险抵押金等。三查是检查排查情况。查看企业是否每天对自身安全进行检查排查,查看镇(乡)是否定时到企业进行督查,是否给存在隐患的企业下达整改指令书。四查是查整改落实情况。对照检查记录和整改指令书,查企业是否对排查情况进行如期整改;查看镇(乡)是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督促不到位的实行全区通报批评。三、违反安全生产法的各类行为的行政处分方式包括违反安全生产法的各类行为的行政处分方式:对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撤职、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5种违法行为:(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4)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5)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明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四不”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两直”指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法律依据:《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监管总局印发《转变作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安监总办〔2013〕111号)以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广泛开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以下简称暗查暗访)活动,深查问题、深挖隐患,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四不两直是指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分别为“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可在不告知具体事宜的情况下,临时通知相关部门陪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四不两直是指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分别为“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第 各级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四不两直是指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分别为“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第 各级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四不”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两直”指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法律依据:《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监管总局印发《转变作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安监总办〔2013〕111号)以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广泛开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以下简称暗查暗访)活动,深查问题、深挖隐患,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3种观点: 一、四不两直是指什么内容呢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一般认为,它最早诞生于安全生产领域,是一种暗查方式。据2013年10月28日的一则报道,当年监管总局全面推行“四不两直”暗访抽查方式,并出台《转变作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明确暗查抽查工作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二、安全四必查是什么一查是查生产现场。查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看电路安装是否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企业是否有隐患检查排查的标语或专栏等。二查是查责任落实。查看镇(乡)是否落实行政责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是否亲自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查看企业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积极参与企业标准化建设、是否缴纳风险抵押金等。三查是检查排查情况。查看企业是否每天对自身安全进行检查排查,查看镇(乡)是否定时到企业进行督查,是否给存在隐患的企业下达整改指令书。四查是查整改落实情况。对照检查记录和整改指令书,查企业是否对排查情况进行如期整改;查看镇(乡)是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督促不到位的实行全区通报批评。三、违反安全生产法的各类行为的行政处分方式包括违反安全生产法的各类行为的行政处分方式:对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撤职、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5种违法行为:(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4)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5)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明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四不两直是指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分别为“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第 各级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2种观点: 一、四不两直是指什么内容呢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一般认为,它最早诞生于安全生产领域,是一种暗查方式。据2013年10月28日的一则报道,当年监管总局全面推行“四不两直”暗访抽查方式,并出台《转变作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明确暗查抽查工作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二、安全四必查是什么一查是查生产现场。查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看电路安装是否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企业是否有隐患检查排查的标语或专栏等。二查是查责任落实。查看镇(乡)是否落实行政责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是否亲自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查看企业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积极参与企业标准化建设、是否缴纳风险抵押金等。三查是检查排查情况。查看企业是否每天对自身安全进行检查排查,查看镇(乡)是否定时到企业进行督查,是否给存在隐患的企业下达整改指令书。四查是查整改落实情况。对照检查记录和整改指令书,查企业是否对排查情况进行如期整改;查看镇(乡)是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督促不到位的实行全区通报批评。三、违反安全生产法的各类行为的行政处分方式包括违反安全生产法的各类行为的行政处分方式:对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撤职、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5种违法行为:(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4)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5)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明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是指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法律依据:《监管总局暗查暗访工作细则》第二条 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是指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的工作方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四不两直是指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分别为“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可在不告知具体事宜的情况下,临时通知相关部门陪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内容有总则、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执法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机关消防机构和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第三条 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机关报本级备案。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机关确定。第四条 上级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第五条 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四不两直最初是指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2014年9月 [3] 建立并实施,分别为“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法律依据:《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监管总局印发《转变作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安监总办〔2013〕111号)以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广泛开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以下简称暗查暗访)活动,深查问题、深挖隐患,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反“四风”、转作风,创新方式、推动工作,抓预防、重治本,抓落实、求实效,现就建立健全暗查暗访工作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对象暗访暗查的工作对象为下级地方及其有关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含人员密集场所)。二、方式方法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可在不告知具体事宜的情况下,临时通知相关部门陪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是指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法律依据:《监管总局暗查暗访工作细则》第二条 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是指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的工作方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内容有总则、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执法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机关消防机构和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第三条 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机关报本级备案。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机关确定。第四条 上级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第五条 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四不两直”是指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分别为“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法律依据:《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第二条 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可在不告知具体事宜的情况下,临时通知相关部门陪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是指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法律依据:《监管总局暗查暗访工作细则》第二条 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是指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的工作方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内容有总则、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执法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机关消防机构和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第三条 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机关报本级备案。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机关确定。第四条 上级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第五条 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四不两直”是指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分别为“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法律依据:《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第二条 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可在不告知具体事宜的情况下,临时通知相关部门陪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四不两直是指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分别为“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可在不告知具体事宜的情况下,临时通知相关部门陪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以改革为先导、为动力,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稳中求进的“稳”和“进”,都以改革创新为支撑。必须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把党和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与基层具体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把准改革方向、激发创新活力,以改革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坚持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 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价值取向。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坚定不移站稳人民立场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作为关键之举。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根基,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有效运转要靠强有力监督作保障。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第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第3种观点: 四不两直最初是指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2014年9月[3]建立并实施,分别为“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一、四不放过”是什么意思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二、企业认证是什么企业安全资格认证是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对于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当地建委会要求对企业里的三类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这三类人员是指: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三、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目的:安全生产,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监管总局印发《转变作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安监总办〔2013〕111号)以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广泛开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以下简称暗查暗访)活动,深查问题、深挖隐患,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反“四风”、转作风,创新方式、推动工作,抓预防、重治本,抓落实、求实效,现就建立健全暗查暗访工作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对象暗访暗查的工作对象为下级地方及其有关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含人员密集场所)。二、方式方法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可在不告知具体事宜的情况下,临时通知相关部门陪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四有”即有完备的环卫设施、完善的环卫机构、精干的环卫队伍、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四无”即无积存垃圾、无畜禽粪便、无杂草秸秆堆、无私搭乱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第七条 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第 各级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第九条 各级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指的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3种观点: 一、四不两直是指什么内容呢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一般认为,它最早诞生于安全生产领域,是一种暗查方式。据2013年10月28日的一则报道,当年监管总局全面推行“四不两直”暗访抽查方式,并出台《转变作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明确暗查抽查工作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二、安全四必查是什么一查是查生产现场。查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看电路安装是否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企业是否有隐患检查排查的标语或专栏等。二查是查责任落实。查看镇(乡)是否落实行政责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是否亲自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查看企业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积极参与企业标准化建设、是否缴纳风险抵押金等。三查是检查排查情况。查看企业是否每天对自身安全进行检查排查,查看镇(乡)是否定时到企业进行督查,是否给存在隐患的企业下达整改指令书。四查是查整改落实情况。对照检查记录和整改指令书,查企业是否对排查情况进行如期整改;查看镇(乡)是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督促不到位的实行全区通报批评。三、违反安全生产法的各类行为的行政处分方式包括违反安全生产法的各类行为的行政处分方式:对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撤职、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5种违法行为:(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4)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5)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明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动火工作票不动火;动火手续不完善不动火,安全措施未做好不动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条 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种观点: 一、四不伤害原则是指什么1、四不伤害原则具体如下:(1)不伤害自己,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能由于自己的疏忽、失误而使自己受到伤害;(2)不伤害他人,不要因为自己的操作不规范而对他人造成伤害;(3)不被他人伤害,注意自己的生产环境的安全,主动增强防范意识,避免因他人而对自己造成伤害;(4)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在生产过程中除了保护自己以外,尽量保护他人不受伤害,要担负起关心他人、爱护他人的责任和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十一条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二、四不伤害的措施包括什么四不伤害的措施具体包括:1、掌握自己操作的设备或活动中的危险因素及控制方法,遵守安全规则,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2、积极参加安全教育训练,提高识别和处理危险的能力;3、操作设备尤其是启动、维修、清洁、保养时,要确保他人在免受影响的区域;4、纠正他人可能危害自己的不安全行为,不伤害生命比不伤害情面更重要;5、一旦发生事故,在保护自己的同时,要主动帮助身边的人摆脱困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不伤害自己,就是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能由于自己的疏忽、失误而使自己受到伤。它取决于自己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对工作任务的熟悉程度、岗位技能、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精神状态、作业行为等多方面因素。四不伤害原则内容: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四不伤害应做到的方面:一、不伤害自己:1、保持正确的工作态度及良好的身体心理状态,保护自己的责任主要靠自已。2、掌握自己操作的设备或活动中的危险因素及控制方法,遵守安全规则,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3、任何活动或设备都可能是危险的,确认无伤害威胁后再实施,三思而后行。4、杜绝侥幸、自大、省能、想当然心理,莫以患小而为之。5、积极参加安全教育训练,提高识别和处理危险的能力。6、虚心接受他人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纠正。二、不伤害他人:1、你的活动随时会影响他人安全,尊重他人生命,不制造安全隐患。2、对不熟悉的活动、设备、环境多听、多看、多问,必要的沟通协商后再做。3、操作设备尤其是启动、维修、清洁、保养时,要确保他人在免受影响的区域。4、你所知、造成的危险及时告知受影响人员、加以消除或予以标识。三、不被他人伤害:1、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报告危险。2、你的安全知识及经验与同事共享,帮助他人提高事故预防技能。3、不忽视已标识的/潜在危险并远离之,除非得到充足防护及安全许可。4、纠正他人可能危害自己的不安全行为,不伤害生命比不伤害情面更重要。5、冷静处理所遭遇的突发事件,正确应用所学安全技能。6、拒绝他人的违章指挥,即使是你的主管所发出的,不被伤害是你的权利。四、保护他人不受伤害:1、任何人在在任何在方发现任何事故隐患都要主动告知或提示他人。2、提示他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3、提出安全建议,互相交流,向他人传递有用的信息。4、视安全为集体的荣誉,为团队贡献安全知识,与他人分享经验。5、关注他人身体、精神状况等异常变化。6、一旦发生事故,在保护自己的同时,要主动帮助身边的人摆脱困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四不一末”制度即:单位“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质采购工作,集体决策时进行末位表态。为确保制度的落实,该县纪委将组成专班,对执行“四不一末”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制度的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法律依据:《三重一大、四不一末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三条 落实好“四不一末”制度,即“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较大额度的财务支出、物资采购、重要的干部人事问题和重大的工程招标投标,集体决策时“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
第2种观点: 一、四不伤害原则是指什么1、四不伤害原则具体如下:(1)不伤害自己,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能由于自己的疏忽、失误而使自己受到伤害;(2)不伤害他人,不要因为自己的操作不规范而对他人造成伤害;(3)不被他人伤害,注意自己的生产环境的安全,主动增强防范意识,避免因他人而对自己造成伤害;(4)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在生产过程中除了保护自己以外,尽量保护他人不受伤害,要担负起关心他人、爱护他人的责任和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十一条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二、四不伤害的措施包括什么四不伤害的措施具体包括:1、掌握自己操作的设备或活动中的危险因素及控制方法,遵守安全规则,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2、积极参加安全教育训练,提高识别和处理危险的能力;3、操作设备尤其是启动、维修、清洁、保养时,要确保他人在免受影响的区域;4、纠正他人可能危害自己的不安全行为,不伤害生命比不伤害情面更重要;5、一旦发生事故,在保护自己的同时,要主动帮助身边的人摆脱困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四制”是指建设项目管理中实施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4项工程管理制度。法人责任制是指项目管理法人制。合同制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制度。招投标制是指建设工程凡是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和标准,以及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工程应施行项目招投标来确定承担的单位。监理制是指建设工程必须执行监理管理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种观点: 四逐四准两补两看内容为逐村逐户征求意见、逐人逐项精准措施和围绕精准找问题、突出精准搞调研、坚持精准定措施、确保精准抓落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2种观点: 四逐四准两补两看内容为逐村逐户征求意见、逐人逐项精准措施和围绕精准找问题、突出精准搞调研、坚持精准定措施、确保精准抓落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四逐四准是指:逐村逐户征求意见、逐人逐项精准措施和围绕精准找问题、突出精准搞调研、坚持精准定措施、确保精准抓落实。法律依据:《运用“四逐四准”方法 “主动暴露问题、不予追究责任”推动解决影响脱贫攻坚战》 第二条 坚持以“四逐四准”方法推进“两补两看”。黔西南州及时总结脱贫攻坚有益做法,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四逐四准”(逐村逐户征求意见、逐人逐项精准措施和围绕精准找问题、突出精准搞调研、坚持精准定措施、确保精准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部署推进补功课、补短板和看措施、看成效“两补两看”工作,深入查找农村产业、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工作问题,结合考核反馈和巡视、巡察、督查等发现的问题,建立“双台账”、狠抓“双销号”、落实“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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