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首先,报销的费用和取得的(联),需和实际发生的费用相符。比如:取得的餐饮业的,不能去报销购买办公用品费用,零售业不能报销支付的服务费等等。2、日期不能和报销时间相差太久,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上要有加盖好的专用章。3、不同公司的报销制度都会有差异。有些公司的财务内控比较好,通常,比如金额比较大的,可以计入公司固定资产的,在报销前,会要求采购人员向购货方索取专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四条 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管理工作。
Copyright © 2019- aotx.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