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雷锋三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2、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战士、主义战士。
3、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党。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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