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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哪些

来源:澳泰情感

一、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1、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犯罪分子,最新的判刑标准如下: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人

1、法律、行规规定的审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国家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

2、审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3、审批以募股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4、公司设立的登记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一般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5、审批股票发行的授权部门或者省级,或者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6、审批股票上市的或者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7、审批债券发行的证券管理部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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