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上岗证办理方法:
1、首先,由有关部门受理申报:
2、接着,进行内部初审;
3、再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发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4、最后由驾驶员带着驾驶证及身份证到当地交通局下属的运管部门(一般是运管处或运管所)缴费、报名,通过考试考试后就能领取汽车驾驶员上岗证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